【销号公示—反馈问题5】市经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情况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0-12-16 来源: 作者:
【销号公示—反馈问题5】市经信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情况的公示
按照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《关于做好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我局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 反馈问题5
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,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、汉江、清江及其主要支流,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“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”,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。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,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,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,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,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。
二、 整改目标
组织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,完成沿江15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,化工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
三、 整改措施
1.对列入2018年关改搬转整治清单内企业, 开展专项督查行动,组织验收销号。对列入2019年关改搬转整治清单内的企业整改任务进行督办,确保工作进度按清单时间表推进。
2.严格把控准入关口,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,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。(市发改委提供)
3.全面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整顿治理目标任务,确保沿江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、关闭、改造、转产到位,坚决杜绝死灰复燃。
四、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
1.印发《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》,明确责任分工,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,严格产业政策、加大财税力度、保障土地供应、拓宽融资渠道、化解社会风险、强化安全环保管理,确保关改搬转工作顺利推进。制定《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重点工作任务清单》,明确时间表、划定路线图,做到任务、措施、责任和时限“四个清楚”,工作目标、推进措施、完成时限、督办领导、责任单位、责任人等“六个落实”。组织企业根据安全、环保专家评审意见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方案,并报发改、经信、环保、安监等部门审核。印发《黄冈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》,并在市经信局官网公示。
2.协调推进各县市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,加强对各县市区关改搬转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办,2018年以来,市指挥部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县进行工作检查,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计划落实整改工作,确保关改搬转工作顺利推进,安全环保方面不出重大事故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,对工作推进较好的县市,要着重调查其是否真整改,是否整改到位;对工作不力、进度相对滞后的,分析其滞后原因,督促及时整改。
3.36家沿江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,其中2018年完成27家,2019年完成4家,2020年完成5家。
五、 今后工作打算
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,加快化工产业品牌化、绿色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,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;支持一批有关键技术、创新能力强的化工企业,专注核心业务,深耕细分市场,走“专精特新”发展道路,培育一批“隐形冠军”、“小巨人”企业;继续培育武穴医药化工产业集群发展壮大。
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0年12月16日-2020年12月22日,共7天)向市经信局反映,监督电话:8363331。